文章來源:云南信息報
數據
據省民政廳統(tǒng)計,1992年-2014年23年間,云南共發(fā)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77次,震害波及15個州市(除怒江州外)、78個縣,累計998鄉(xiāng)鎮(zhèn)(次),共計15.89萬平方公里、1802.30萬人次受災,累計造成死亡1200人、重傷8188人、輕傷36859人、失蹤112人,直接經濟損失635.41億元(民房直接經濟損失368.29億元)。
本報訊 8月20日,全國首個政策性農村房屋地震保險試點在大理州啟動。大理州人民政府與誠泰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中華聯(lián)合、中再財險6家公司簽署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和農房地震保險試點協(xié)議。
試點方案從風險最高、損失最大的農房地震災害著手,既保障財產損失又保障人員傷害,將大理州境內和周邊發(fā)生的5級及以上地震列為主要保險責任,在3年的試點期限內,覆蓋大理州所轄的12個縣(市)的82.43萬農戶和356.92萬城鄉(xiāng)居民。根據地震震級的不同,在保險保障年度內,農村房屋保險可獲累計最高保險賠償金42000萬元,居民人身保險可獲累計最高保險賠償金8000萬元。
試點方案是全國首創(chuàng),構建了以政府災害救助為體系基礎、政策性保險為基本保障、商業(yè)保險為有益補充的三位一體巨災風險管理體系。在定位為社會民生工程的基礎上,大理項目保費測算僅僅反映了風險成本,沒有附加提取超額準備金,因而保費較低,通過保險機制使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倍數最高達到了15.6倍,能夠有效轉移和平滑區(qū)域巨災風險損失。
試點項目是對我省巨災救助體系機制加以補充和完善的積極探索,可以將地震民房災后重建補助標準由目前平均每戶3.8萬元提高至5.8萬元,對提高農戶地震災害救助水平、減輕受災群眾重建負擔、提升災后恢復重建能力帶來顯著效果。
此外,方案明確規(guī)定在保險事故損失確認且提交索賠資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保險公司必須在賠償限額內按照保險賠償標準足額支付保險賠款到大理州民政局指定賬戶,在最短時間內發(fā)揮巨災保險經濟補償作用。試點期間由省、州、縣三級政府財政全額承擔試點地區(qū)地震保險保費。